| Area businesses want more police patrols (Ming Pao) |
|
華埠商戶報案 警允加快處理
2009年7月29日
多倫多華商會就中區華埠高買案猖獗問題﹐近日與警隊52分局代局長開會後﹐獲答應將加快處理華埠報案﹐而該會更聯同多倫多中區華埠商業促進區(CBIA)﹐昨天向多市警察總長及52分局局長發請願信﹐要求對警員到華隆超市查案而不發控罪事件作出公開解釋。
與此同時﹐CBIA呼籲多達四成仍未簽交「保安員入店拉人同意書」的華商﹐盡快將簽好的同意書交回CBIA﹐當發生高買案時店東不用自己動手﹐只需致電2名由CBIA聘用的臨時保安員﹐便可於5至10分鐘內到場代表店東拉人。
保安入店拉人 四成商戶未簽同意書
多倫多華商會會長張小惠表示﹐該會就近期發生的華隆超市及陳旺事件﹐上周與52分局代局長商量有關中區華埠的高買案問題。該名高級警官指其實各個社區都有高買案問題﹐反正警方會輪流在各區推行打擊行動﹐故警方也將會在中區華埠加派警員巡邏﹐當商戶報案時﹐可於短時間內到達現場調查。
她說﹕「警方未有說明加派人手詳情﹐但本會希望會類似數年前東區華埠的打擊罪案行動相若﹐例如派出兩名專責警員於接到報警電話後﹐平均可於15分鐘內到達現場。」
她向警方稱﹐華人商戶已從近期發生的事件而獲得捉賊教訓﹐而該名高級警官也再呼籲華商﹐發生罪案時要報警。
向警察總長發信促解釋華隆事件
該會聯同多倫多中區華埠商業促進區向多市警察總長及52分局局長發出請願信稱﹕「……自發生陳旺事件後﹐該會已盡力呼籲華商不要自己拉人﹐要等待警方到達現場處理案件。……跟發生華隆超市事件﹐令該會難以明白為何等到警員到場後﹐未對涉嫌高買及打人的女子落控罪。……警方的行動發出的信息是﹕在唐人街發生的罪案是可以寬恕的……故希多倫多中區華埠商業促進區主席陳樂屏稱﹐CBIA聘用的2名Intelligarde公司臨時保安員﹐已於本月3日開始工作﹐至9月6日止。他們每周五﹑六﹑日由下午1時至晚上9時工作﹐期間遇上問題的華商可電416-760-0000召保安員到場幫手。
然而﹐該會仍建議商戶也同時報警﹐讓警方將發生的罪案紀錄在案。緊急案件可打911﹐非緊急案件則可致電416-808-2222。
多倫多華商會上任會長許家新說﹐CBIA聘用的2名臨時保安員的經費﹐都是來自會員物業稅交費的一部分﹐但會員要簽交「保安員入店拉人同意書」後﹐才獲得保安員到私人地方拉人的服務。然而﹐現時530名會員中﹐只有六成會員簽交該同意書。
陳旺對CBIA聘用2名臨時保安員表示歡迎﹐他說已向CBIA簽交「保安員入店拉人同意書」﹐但暫時仍未電召過該2名保安員到其超市幫手拉人。他說﹕「若然聘用私人保安員有效用的話﹐我不介意大家夾錢長期聘用﹗」望警方對到華隆超市查案而不發控罪事件﹐作出公開解釋。」
|
| < Prev | Next > |
|---|









